一、学科简介
艺术硕士MFA(舞蹈)是在借鉴欧美等国家培养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和艺术教育实际而建立起来的具有特定(舞蹈)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艺术硕士学位教育与学术型硕士的研究生教育不同,旨在培养突出专业特点、注重创作表演技能的提高并兼顾艺术理论及内在素质,培养包括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教育等方面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河南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点于2009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为全国第二批招生培养单位,该学位点获批后,即成立河南大学艺术硕士教育中心,专职负责艺术硕士的招生、教学和管理工作,实现了艺术硕士培养与学术型研究生培养的分离。为满足中原地区对舞蹈专业艺术人才需求,培养引领中原、辐射全国、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优秀创作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舞蹈专业人才,我们始终走在区域内专业艺术硕士教育的前列。2012年9月,舞蹈领域开始招生。舞蹈领域所依托的河南大学星空(中国)拥有五个省级重点学科、一个中国艺术学博士授权点、五个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舞蹈领域现有教授1人,副教授2人,博士1人。
二、培养目标
按照国家关于开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舞蹈专业的自身规律和社会的需求,培养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和高水平的舞蹈创作、表演、教育技能,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较强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具体要求为:
1. 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具有严谨求实、勇于创新的治学态度,团结协作和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为促进艺术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2. 具有系统的舞蹈专业及文化知识、高水平的艺术应用实践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
3. 能够掌握一门外语和一定的现代信息技术,在本专业领域进行国内外交流。
4. 身心健康。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学业期满完成教学计划,举行学位舞蹈专场并通过论文答辩,各项成绩合格者,经河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四、培养方式
1. 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硕士生在入学后的第一个学期经师生互选,确定导师,未互选的硕士生由导师组分配导师)。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硕士生的业务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同时注重发挥导师组集体智慧。期间聘请高水平的舞蹈编导家、舞蹈表演家、舞蹈教育家或舞蹈理论家作为校外导师配合指导艺术实践,拓宽研究生的专业创作、表演能力和学术视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2. 取课程与实践相辅,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突出专业特点,注重实践与应用能力培养。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的个别课程与集体训练及艺术实践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利用多种艺术实践条件,注重课程与实践基地相结合,加大实践环节的学习与训练。
五、专业方向:
1. 舞蹈编导
2. 舞蹈教育
六、课程设置(见附表Ⅲ-5-1)
七、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总学分为50学分。包括公共课、专业课和选修课程。公共课不少于8学分,专业课不少于28学分,选修课程不少于6学分。
公共课8学分:包括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2学分、艺术原理2学分、外语4学分。
专业课36学分:专业基础课12学分;专业研究方向课8学分;艺术实践、专业创作与学术活动:16学分。
选修课6学分:包括公共选修课2学分和艺术类选修课4学分。
八、专业能力展示与学位论文
在修满规定学分后,须参加毕业考核。毕业考核包含毕业舞蹈专场演出和学位论文答辩。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强调创作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学位舞蹈专场须具备较强的专业水准。
1. 专业能力展示
舞蹈编导方向要求必须提交个人独立原创的舞蹈作品,呈现方式以个人独立完成为主,其中也可含有与他人合作创作作品(合作创作作品仅限于双人舞、三人舞),且合作作品不得超过2个(含2个),累计作品编创不少于40分钟,另参与表演不低于10分钟(其中独舞不少于4分钟),合计专场总时长不低于40分钟。
舞蹈教育方向要求进行研究和探索性的个人独立教学原创组合展示,提交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并进行现场阐释。教学组合呈现内容不少于40分钟,另参与表演不低于10分钟,现场阐释不低于20分钟,合计专场总时长不低于60分钟。
学位舞蹈专场成绩以百分制计分,需有3-5位导师填写评价表并打分,80分以上为合格。
2. 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要与学位专场的原创作品创作、原创教学组合紧密结合,应为对自己创作的作品或创作的课程组合进行的深度思考和理论阐释。论文应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字数不少于8000字,论文开题及撰写规范和格式参照“河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的暂行规定”。论文答辩一般在学位舞蹈专场后随即举行。
九、课程学习情况及学分的完成情况
参照培养方案规定要求,对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课程学习及学分、课程成绩进行评定。培养方案中开设的各门课程,都要进行考核,成绩合格方可取得学分。课程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专业课程70分以上为合格,非专业课程60分以上为合格。
十、中期考核
依据《河南大学艺术硕士(舞蹈)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